关于做好2015-2016学年学生党员“述责答辩”、“满测评”和党性锻炼先进个人、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10-21   访问次数:523   作者:

根据学校党委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部署安排和学生党员先进性建设系列机制实施的要求,学院党委组织对学生党员进行学年度“述责答辩”、“满意度测评”,并在此基础上做好2015-2016学年党性锻炼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1、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学生党员述责答辩工作小组,工作小组一般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、党支部书记、学生辅导员、班主任、学生代表等组成,原则上由学生工作副书记任组长。本次学生党员述责主题围绕“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讲话,发挥先进性作用,做合格党员”开展,全体学生党员都要参加述责答辩和满意度测评,本科生党员和研究生党员分类进行。
  2、本科生党员在自己所在班级(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其他人员代表参与)进行“述责答辩”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中党员标准和《学生党员先进性实践手册》的具体要求,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等对象汇报自身参加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情况、履行党员责任、进行党性锻炼等方面的情况,并就同学们的问题进行答辩,接受群众的监督、建议和民主测评。

3、研究生党员的“述责答辩”一般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内进行,每个党员依次进行述责(参照上述具体要求和内容),找出存在的不足及原因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进行无记名“满意度测评”。研究生党员规模情况采取合适有效的“述责答辩”活动形式。
各支部于6月9日(周四)之前将学生党员“述责答辩”活动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和满意度测评统计情况统计表上交。 。

  4、“述责答辩”、“满意度测评”工作结束后,院党委根据党性锻炼要求和述责测评情况,申报党性锻炼先进个人和集体。
党性锻炼先进个人可推荐1-3名,党性锻炼先进集体可推荐1-2个(申报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均应在平时发挥出先进性作用,先进集体中党员所在寝室、班级在学年度内应无违纪违规等不良情况)。
推荐表后先进个人和集体请附事迹材料1500-2000字;先进个人还需附党性锻炼小故事2-3个,1500字左右(其中需有一个定岗明责小故事,一个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小故事)。
推荐表和事迹材料请于6月16日(周四)前书面报学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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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6.5.9